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

作者: 时间:2021-10-27 点击数:

各相关系、教师:

近日,收到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办函〔20216),学院已于10月上旬下发了“项目备案工作的预备通知”,请各自然科学类教学系、教师积极申报,踊跃参加。现将有关要求正式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分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三类(此项目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项目和教学教学类项目不算在内)。青年项目限35周岁以下教师申报,青年项目立项率一般不低于30%重点项目比例一般不超过全校立项数的20%,一线教师立项比例不得低于80%

二、立项数量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将对立项数量实行总量控制,2021年度我院立项指标为10项。结合学院实际,2021年项目比例设定为一般项目4项、青年项目6项,不设重点项目。各项目间不存在升降级(层)关系。

三、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只限我院在编在岗教师申报。

2.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参与人员不限。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3.课题组成员原则上要具备自然科学类学科专业背景,如课题研究确有需要,可以邀请企业或兄弟院校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参与,但人数不能超过课题成员的五分之二。

4.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青年项目申报者限35周岁以下(198610月1日以后出生

5.课题组人员(含主持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7人。

6.对已承担省教育厅科技项目(主持人)且未完成者,不得再申报。已经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

四、资助方式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高校在本校科研专项经费中予以安排,高职高专院校按青年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重点项目每项不低于3万元的额度安排经费。学院将按照上述标准,对立项的项目予以项目经费保障

  1. 工作流程

    1.拟发工作通知。根据2021年的新文件、新要求,下发通知,确定各类项目比例。

2.项目遴选。组织学院自然科学类教师和科研人员申报,校内邀请第三方专家自行组织开展评审,确定拟立项资助项目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

3.项目备案。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及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格式见附件3)。

4.项目立项。省教育厅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备案,下文公布立项名单并批复项目申请书。

六、有关要求

系要根据围绕《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开展项目组织好申报工作,并按照上述要求对本部门申报项目加强项目审核,要避免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的现场,防止出现学术不端等现象切勿将人文社科类和教育教学类项目上报。审核合格后,集中报送科研处。原则上,申报材料,按照专业学科归口的要求,以教学系为单位上报,科研处不接受个人和行政部门的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1.审查合格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一式份。所有材料均为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以教学系为单位上报项目申报汇总表含纸质稿和电子稿。

3.提交纸质稿时,电子稿同时发送至科研处黄珍英老师邮箱gzykyc2019@163.com),咨询电话:0797-8069975

4.所有申报材料请于2021115日(周中午下班前12:00提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后附:1.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2.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3.评审活页(校内版)

4.课题备案汇总表

5.意识形态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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