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7 点击数:

各教学系、相关教师:

根据赣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赣市科发〔2021〕31号)的相关要求,现开始组织申报2021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1.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2.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农业领域、工业领域、社发领域、科技合作领域);

3.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4.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重点研发计划一般项目;

6.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领域合作项目;

7.大学生科技创新扶持资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只能通过一个依托单位申报,参与人与申报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2个。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项目申报人应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6.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报限制条件

1.本次项目申报人(项目负责人)只限我院在编在岗教师申报。

2.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每人每年只能申报1个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如有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1项。

3.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课题组成员应不少于3人、控制在7人以内。

4.在研项目合同到期(含申请延期到期)而未验收的,主要参与人(前3名)不得新申报项目。

5.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个项目也不得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6.校内实行科研失信行为“黑名单”记录制度,对截止到2021年9月前,无故未结题的课题项目主持人,取消申报任何科研项目资格。

三、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请人登陆:http://kcy.jxinfo.net.cn/egrantweb/gzsstms。申报人需先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请,各系(院)填写《账号申请表》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向科研处申请系统账号,不接受个人申请。确认账号后申请人需要前往个人邮箱激活账号,填写申报内容。

网上申报完成后,导出PDF版本一份,电子稿与纸质稿(三份),以系(院)为单位报送科研处。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报者网上申报时间:2021年9月9日-9月14日。

2.校内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

3.校内公示时间:2021年9月15日-17日。

4.校外报送时间:2021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18178993810,联系人:黄珍英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赣市科发〔2021〕31号);

2.《账号申请表》。

科研处

2021年9月9日

附件2:

赣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校内账号申请表

所在系(院):       汇总人: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电话

邮箱

账号

(此栏科研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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